2024年1-11月,重点统计钢铁企业用水量890.19亿立方米,同比增加14.16亿立方米,同比增长1.62%。其中:取水量较上年同期减少3507.00万立方米,同比下降2.25%;重复利用量较上年同期增加14.52亿立方米,同比增长1.69%。重复利用率98.29%,同比提高0.07个百分点;吨钢取水量2.32立方米/吨,同比下降0.73%。
排水量较上年同期减少2307.80万立方米,同比下降10.50%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挥发酚、总氰化物、悬浮物、石油类污染物排放量分别同比下降19.63%、26.29%、7.05%、12.77%、11.63%、33.91%。
废气排放总量同比增长5.13%。废气中二氧化硫、颗粒物、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同比下降12.08%、9.72%、11.42%。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0.19千克/吨,同比下降10.42%;吨钢颗粒物排放量0.21千克/吨,同比下降9.57%;吨钢氮氧化物排放量0.35千克/吨,同比下降10.32%。
钢渣产生量7757.97万吨,同比下降2.66%。高炉渣产生量21356.36万吨,同比下降0.43%。含铁尘泥产生量3706.83万吨,同比下降2.27%。钢渣利用率99.27%,比上年同期提高0.16个百分点;高炉渣利用率99.42%,比上年同期下降0.17个百分点;含铁尘泥利用率99.89%,比上年同期提高0.48个百分点。
高炉煤气产生量8537.74亿立方米,同比下降3.82%。转炉煤气产生量752.35亿立方米,同比增长0.31%。焦炉煤气产生量492.80亿立方米,同比下降1.54%。高炉煤气利用率98.93%,比上年同期提高0.29个百分点。转炉煤气利用率98.62%,比上年同期提高0.17个百分点;焦炉煤气利用率98.79%,比上年同期提高0.21个百分点。
2024年1-11月,重点统计钢铁企业用水量890.19亿立方米,同比增加14.16亿立方米,同比增长1.62%。其中:取水量较上年同期减少3507.00万立方米,同比下降2.25%;重复利用量较上年同期增加14.52亿立方米,同比增长1.69%。重复利用率98.29%,同比提高0.07个百分点;吨钢取水量2.32立方米/吨,同比下降0.73%。
排水量较上年同期减少2307.80万立方米,同比下降10.50%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挥发酚、总氰化物、悬浮物、石油类污染物排放量分别同比下降19.63%、26.29%、7.05%、12.77%、11.63%、33.91%。
废气排放总量同比增长5.13%。废气中二氧化硫、颗粒物、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同比下降12.08%、9.72%、11.42%。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0.19千克/吨,同比下降10.42%;吨钢颗粒物排放量0.21千克/吨,同比下降9.57%;吨钢氮氧化物排放量0.35千克/吨,同比下降10.32%。
钢渣产生量7757.97万吨,同比下降2.66%。高炉渣产生量21356.36万吨,同比下降0.43%。含铁尘泥产生量3706.83万吨,同比下降2.27%。钢渣利用率99.27%,比上年同期提高0.16个百分点;高炉渣利用率99.42%,比上年同期下降0.17个百分点;含铁尘泥利用率99.89%,比上年同期提高0.48个百分点。
高炉煤气产生量8537.74亿立方米,同比下降3.82%。转炉煤气产生量752.35亿立方米,同比增长0.31%。焦炉煤气产生量492.80亿立方米,同比下降1.54%。高炉煤气利用率98.93%,比上年同期提高0.29个百分点。转炉煤气利用率98.62%,比上年同期提高0.17个百分点;焦炉煤气利用率98.79%,比上年同期提高0.21个百分点。